来源:家长帮论坛重庆站 作者:小小麦兜儿 2018-04-13 10:22:54
整理了关于重庆九龙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2018年划片招生通知,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2018年本校招生服务区域
民主一村—民主七村;劳动一村[祥瑞新城小区(劳动一村59号)];劳动二村;劳动三村[万象雅居(劳动三村40号)];谢正街[104、105栋,建设广场(谢正街59号)];团结路[4、6、47号,艾佳天泰(团结路50号)];团结支路;珠江路[24、39、49号,世际公寓(珠江路47、48号)];直港大道[跃华直港小区(直港大道2号),斌鑫丰泽园(直港大道5号),金都香榭小区(直港大道18号),建设大厦(直港大道17号),君安楼(直港大道22号),天鹅山庄(直港大道26号),星河世家(直港大道28号),珠江花园(直港大道179号)];天宝路[斌鑫新华苑小区(天宝路10、12号),润安大厦(天宝路118号),天鹅堡(天宝路125号),天合家园(天宝路126号),佳宝园(天宝路127号),佳庆园(天宝路132号)];杨坪六队拆迁户子女;天兴路[晋渝上江城(天兴路1-2号),天兴路3-8号,佳锦园(天兴路6号),教师集资房(天兴路10号),天兴路39号,天兴路41号,和坤小区(天兴路51号)];铁路一村[晋愉九龙湾(铁路一村28号)];杨家坪横街[盛仁汇小区(杨家坪横街28号),杨家坪横街30号];东原九城时光(九滨路2号)。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四、补充说明
1.家长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九龙小教招生平台,查看或下载招生办法、操作手册等文件。
2.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于4月开始可到学校进行登记。
请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摸底登记,若错过报名时间,学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
3.今年按照“三对口”入学的学生,学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三对口”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届时,若出现住房出售或户籍迁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由区教委重新安排入学。
4.户籍地学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按本通知在我区入学的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1842384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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