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佛山站 作者:罗小瑜 2018-04-21 16:24:41
根据学位情况,按照①本市户籍生,②符合省、市、区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③父母双(单)方属乐平镇户籍。④父母在乐平镇购房并在乐平镇购买社会保险,⑤父母在乐平镇购房,⑥父母在乐平镇工作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次序审批和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报读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剩余名单分流到同一学区的其他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①同属佛山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镇内比镇外优先,区内比区外优先。
②同属父母在乐平镇购房并在乐平镇购买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的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乐平镇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乐平镇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的优先。
④同属父母在乐平镇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乐平镇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
九、公示和监督
(一)4月12日,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二)5月5日,本地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5月15日,公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情况;同时公布积分入学学位数。
(四)5月16日,公布积分入学方案。
(五)5月26日,普通借读生报名。
(六)6月20日,公示积分排名。
(七)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完毕,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
公示网址: http://www.sip.org.cn/ (乐平镇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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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87388055(乐平镇教育局)、87386165(乐平镇流管办)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镇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统筹招生工作。各小学要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操作程序,做好招生管理工作。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乐平镇政府大楼二楼201室镇教育局,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87388055。
关于居住证问题的重要说明: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和《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的要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三水区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宣传2018年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登记住址在三水区的有效居住证,考虑到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本次招生提交资料时,可用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回执进行报名审核,到7月初注册时,必须提交居住证原件才可注册,注册时未能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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