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中山站 作者:小编柒柒 2018-04-22 16:59:12
2.报读初中一年级的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在本镇读小学的由小学毕业学校组织集体报名,跨区就读、居委户籍或其他户籍的适龄儿童按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分配的相应学校办理。
1)古镇学校初中部招收古镇、镇南两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357306;
2)曹步初级中学招收曹步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533274;
3)海洲初级中学招收海洲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联系电话:22317746。
4)不在古镇小学毕业的本地户籍学生,自行到相应的中学报名。
3.小升初电脑派位。市直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仪式于7月4日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一)跨区就读
1.古镇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要在4月2—23日到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登记,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入学;(2017年6月份后迁入我镇居委户籍的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实行就近、跨区、跨片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资料:①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镇户籍适龄子女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跨区就近入学的,4月2—23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4月10—25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⑥在我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缴交的社保证明、购房的居住用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4.由于近年我镇小区(楼盘)比较多,入住率高,分布不均匀,导致部分学校无法满足片区内获得入学资格的小孩就近入学,为了更好地有序安排,今年跨区就读以居住地和户籍所在村为主要考虑条件,具体安排如下表:
接受跨区申请学校
可以申请的小区(楼盘)名称
接受跨区申请学校
可以申请的小区(楼盘)名称
古一小学
古一乐丰花园
曹一小学
绿茵豪庭、新兴花园、
盛世嘉元花园、明珠家园
古二小学
古三小学
翠盈明珠、汇盈大厦、明珠家园
曹二小学
富都花园、盛世嘉元花园、明珠家园
古镇学校小学部
怡庭豪园、汇盈大厦
六坊大厦、明珠家园
曹三小学
灯都华庭、翠盈明珠、利和幸福华庭
镇南小学
江南海岸
海洲一小
海洲二小
盛世嘉元花园、海都广场、万科、碧桂园
(二)政策就读
1.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4月9—20日提交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详见中山市2014年招生工作意见的第16条)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港澳台同胞子女的,4月9—20日提交政策性借读的有关资料(详见《关于印发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2018〕11号)、台湾学生按照《印发关于台湾学生在中山市中小学校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8〕28号)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户籍而小孩非古镇户籍的,能办理积分入学的先到流管办办理积分手续,4月9—20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村居证明文件,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积分入学回执)。
(三)积分就读
积分入学按“积分高低排序”和“居住地就近、靠近、跨片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学位,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入读公办学校。如果居住地学区内满学位就向片区内延伸,片区内也满学位的就只能跨片区就读,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镇南片的积分生向古镇片和曹步片延伸,古镇片的积分生向曹步片和海洲片延伸;居住地址以积分回执住址栏上登记的为准)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地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儿童预防接种证; 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一新生)。
2.非本地户籍家长需携带:
1)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儿童预防接接种证原件、复印件;4)新生登记预报名表(小一新生);5)《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原件、复印件;6)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7)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古镇缴交社保的参保记录;8)积分管理登记的积分回执;9)积分入学录取通知书。
(五)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六)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按照《关于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7〕14号)和《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中教体〔2016〕17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应优先安排本镇区生源(办理积分排名不上的优先安排),确保充分解决我镇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超地域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招生咨询电话
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22342001(陈老师、刘老师) ,22357276(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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