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杨浦教育 2018-04-25 15:18:14
2018年上海市杨浦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原则
杨浦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是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杨浦区区域学前教育资源、杨浦区每年的常住适龄儿童数来进行制定的。目标是逐层满足符合条件的杨浦常住适龄幼儿。
二、公办园招生原则
公办幼儿园招生遵循“相对就近划块、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
三、公办园地段划分根据
杨浦区根据现有的教育资源(即幼儿园园所数、每个园所的新招班额数)和每个居委会当年适龄幼儿人数,对每所幼儿园招生范围进行划分。如报名数大于招生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有所要求,排序录取;不能对口录取对象由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安排(详见幼儿园公示的招生简章)。
四、特殊儿童公办招生原则
兼顾特殊儿童入园需求。根据指定医院医生鉴定DQ70以上属于轻度残疾的特殊幼儿可以随班就读,但是为了让幼儿能更好地适应集体生活,建议家长可适度延迟入园年龄。DQ69以下的中、重度残疾幼儿可以到鞍山幼稚园特教中心进行报名。
五、民办园地段生政策制订背景
所有民办幼儿园均实行“购买学额”政策。为了缓解入园高峰的矛盾,满足就近入园的需求,教育局向全区22家民办园推行地段生政策,每个民办园都有规定地段范围,对应地段内符合民办园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即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六、民办园地段生要求
幼儿年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入户的本地段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儿童本人)。
2、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办理的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与儿童本人)。
七、民办园地段生审核流程
地段生审核流程:(一)资质初审。新生报名后,民办园应根据地段生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要求地段生家长提供户口簿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初审地段生资质,并如实填写《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入园资质审核表》一式三份。(二)资质确认。民办园向区教育局提供《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入园资质审核表》一式三份及户口簿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区教育局确认无误后,返回园方《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入园资质审核表》一份、户口簿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及时反馈家长。(三)资质复审。落实季度审核制,每季度规定时间,民办园向区教育局提供《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入园资质审核表》一式三份及户口簿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区教育局确认无误后,返回园方《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入园资质审核表》一份、户口簿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不通过者随即取消地段生资质。
八、民办园地段生收费标准
地段生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示范幼儿园800元/生/月、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500元/生/月,确保地段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非沪籍公办幼儿园区域集中
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房产证。
2、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3、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十、非沪籍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区域集中登记报名时间
5月14日~5月19日(13:30-16:30)
十一、非沪籍适龄幼儿集办及民办幼儿园园所报名条件
1、民办幼儿园:符合区域集中报名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
2、集办托儿所:符合区域集中报名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集办托儿所报名;父母一方须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1年以上本区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儿童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均可自主报名,逐层录取,满额为止。
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13日(8:30-16:30)
不符合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非沪籍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如报名数超过录取数,民办幼儿园将根据入园条件逐层录取。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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