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成都站 作者:几轮新月 2018-05-07 15:01:58
整理了关于成都大邑县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适用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被监护人,下同)申请在大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县居住务工的非本县户籍人员以及本县户籍人员中常住户口不在晋原街道,而到晋原街道居住务工的人员。除晋原街道外,其他乡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工作职责
(一)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督导;印制由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统一编制的《成都市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和《成都市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负责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转)学工作。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公安部门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的户籍证明、《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于4月底前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当年流动人口登记数及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情况。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为进城务工人员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3.工商部门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
4.房屋管理部门负责验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居住房产证明。
5.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在省上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合理核定、调整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6.财政部门负责按政策规定做好城乡义务教育相关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经费。
(三)
晋原街道办事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各自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协同相关部门和学校审查各自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其子女就学的有关材料,对审核合格者进行登记造册,发放《成都市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四)
相关学校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交材料及申请就读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接收安排学生就读。
(五)
相关社区、村委会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督促工作。
(六)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责任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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