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浦教育 2018-05-07 15:21:31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联合登记公告
(徐泾幼儿园、徐泾第二幼儿园、徐泾第三幼儿园、徐泾尚鸿幼儿园)
根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8学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的具体情况,现在将2018学年(9月入园),有需求入读徐泾幼儿园、徐泾第二幼儿园、徐泾第三幼儿园、徐泾尚鸿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招生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二、招生登记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登记的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发育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幼儿园招生登记对象。
(二)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镇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镇户籍适龄幼儿。
3.持有徐泾地区《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镇常住户口(需提供幼儿出生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的,园方根据自主招生方案统筹安排):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幼儿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合法居住证明。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幼儿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合法居住证明。
三、招生登记和录取程序
(一)网上登记阶段
1,登记时间:4月20日-5月4日
2,登记网址:http://rybm.qpedu.cn
3,登记要求:请家长登上招生网址,按照提示,进入“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平台统一登记,根据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如有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4、还可关注徐泾幼儿园、徐泾第二幼儿园、徐泾第三幼儿园、徐泾尚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二)资料审核和《徐泾地区各公办园招生区域具体划分的通告》公布阶段
1,5月10日-20日:网上材料审核阶段(根据户籍资料,审核“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情况)
2,5月23日:幼儿园以“网络平台消息”的形式向上海市户籍并居住在本镇的幼儿家长发出“材料审核通知”
3,5月26日27日和6月2日,现场材料审核:
——请家长根据“网络平台提示”持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如果不参与材料审核的环节,作为自动放弃。
——具有特殊情况的对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4,6月12日:徐泾镇社会事业发展科(徐泾地区各公办幼儿园)发布《徐泾地区公办园招生区域具体划分的通告》
5,8月10日-15日: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招生条件,进行自主招生(具体见各园的“公众号”信息)
(三)录取通知发放
1,6月23日,各公办园向招生区域内的“上海市户籍儿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网络平台消息)
2,8月15日,各公办园向符合条件的自主招生对象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网络平台消息)
四、幼儿园招生登记热线电话、联系老师
◎徐泾幼儿园(盈港东路2138号):69760320胡老师
◎徐泾第二幼儿园(育才路398号):39883172陈老师
◎徐泾第三幼儿园(徐灵路181号):69760981诸老师、朱老师
◎尚鸿幼儿园(尚鸿路1001号):69778656-8023林老师
五、其他说明:
1,关于港澳台以及外籍幼儿的入园: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有本镇房产的参照本市户籍前来登记,其他情况则需要到教育局备案。
2,需要插班的幼儿-入园条件:出生时间在2012.9.1-2014.8.31范围内的中大班年龄段幼儿,登记时间与材料提供参照“小班幼儿”,但具体能否满足需要,要视各园的班额空缺情况来确定,遵循“统筹安排,地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3,提供伪造、变造的涉及“优先入园条件”证件(证明)的,无论以后能否提供真实的证件(证明),一律视作无效。
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联合招生工作小组
青浦区徐泾镇社会事业发展科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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