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浦教育 2018-05-07 15:54:46
2018年上海青浦区重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适龄儿童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2018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继续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努力做好2018年我镇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满足本镇3—6岁幼儿入园要求。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根据学前教育相关法规规定严格控制班级数和学额数,按要求将班级数、学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未经教育局及镇相关部门同意不随意超计划招生。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幼儿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重固地区房产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本园2018年秋季招生对象。
(二)招生条件
1.重固镇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移截止期为2018年4月30日)。
2.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重固镇常住户口。
3.持有上海市户籍(非本镇户口)居住在本镇的适龄幼儿。
4.自主招生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重固镇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首次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需提供2017年7月起6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重固地区房产证,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港、澳、台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已在重固镇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进入重固幼儿园的,参照本区适龄幼儿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已在重固镇范围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入公办幼儿园的,可参照本区外省市适龄幼儿入园及上海市外籍适龄幼儿入园的相关要求就近入园。
6.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在符合招生条件的基础上进幼儿园随班就读。
四、登记途径与方式
2018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形式,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重固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在2018年4月20日-5月4日,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重固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并按短信提示进行后续现场材料审核、查询招生进度。
5月4日为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日。本镇户籍幼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至重固幼儿园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五、招生工作时间节点
1.4月16日,将本园的招生方案交区托幼办(街镇幼儿园需镇社发科认可并盖章)
2.4月18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及招生电话等。
3.4月19日,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招生入园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向各村和居委妇女主任发放招生方案、网上公布)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重固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5.5月23日,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日、27日、6月2日,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
7.6月23日,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六、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严格按照学前教育相关法规规定,严格控制班级数和学额数,不超班。
2.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重固幼儿园招生简章的条件报名。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插班的条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
七、招生工作的其他要求
1.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负责人,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网上登记信息初审和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现场查验、核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八、本园2018年度招生公示内容
九、现场材料审核时家长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愿就读重固幼儿园并在规定的时间由家长带领幼儿,带好所需材料来园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通过网上初审的本市户籍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宅基证或房产证(或预售合同)、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学历证等原件到重固幼儿园办理验证手续,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家长现场签字确认。
通过网上初审的非沪籍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请带好父母结婚证)、父母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积分达标证明、房产证(提供购房发票)或重固地区房屋租赁备案表、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首次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需提供2017年7月起6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幼儿出生证和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学历证等原件到重固幼儿园办理验证手续,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家长现场签字确认。
十、招生程序
家长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幼儿园招生平台管理员初审——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凭“现场审核”短信通知来园进行现场审核(保安按序检查)——招生领导小组人员验证、审核材料——家长签字确认——发放入园通知书。、
重固幼儿园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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