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作者:章鱼菌 2018-05-16 13:56:13
整理了关于2018年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入学政策公示 ,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8年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入学政策公示
一、2018年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
塔园校区:枫舟苑、格林花园、清水园、枫津新村、怡馨花园、银宾苑、河畔人家、富康新村、祥华苑、东浜新苑、何山路160号、建鑫大厦、支津村、
西津桥市镇、玉锦花园(旭辉御府)、姚桥头新苑、誉融生活广场住宅区(津西新天地)、名门世嘉花园(狮山名门)。
寒山校区:时代花园、佳林花园、大地之歌、马浜花园、悦景馨苑(鑫苑?国际城市花园)、枫景颐庭(金科王府)、张步新村、天之运花园、水香苑。
★上述施教区范围内地段生的认定需按照《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执行!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
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
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三、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塔园校区)陈老师69376985;陈老师69376982。
(寒山校区)朱老师69585397;韩老师69585395。
开通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日(周六)至27日(周日)。
五、具体入学办法:详见“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办法”(5月16日左右会在校门口、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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