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作者:章鱼菌 2018-05-17 10:14:27
整理了关于苏州昆山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昆山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
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11〕4号)为指导,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新一轮入园高峰。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学前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原则。合理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民办园管理与指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惠性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2.坚持相对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零择校”,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解决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有序解决非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各类幼儿园应适度控制班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个昆山户籍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尽最大努力接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各区镇可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和当年度生源情况,依据昆山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具体的招生细则。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1.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的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2)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9日~10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9日~10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2.非服务区制民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公布招生简章
非服务区制民办幼儿园按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于6月18日前向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备案,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严禁计划外招生,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录取等工作。
(2)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就读非服务区制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6月23日~24日,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完成现场报名确认工作。
(3)自主招生录取
非服务区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规范录取程序。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将录取幼儿信息输入“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