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2018-05-18 10:12:48
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次序
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
(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1)、(2)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根据积分高低用于解决(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五、入学程序
(一)公办小学招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生效后,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向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补报名申请。
(二)公办初中招生: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需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统一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个人服务中的教育领域网页(http://www.huadu.gov.cn/grfw/jyly/)进行申请,5月2日至16日开通,接受报名。
(四)9月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
六、招生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工作细则等招生信息,在“北片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不得违规收费;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登记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本工作办法由北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花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执行。
附件:北片教育指导中心201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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