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佛山站 作者:罗小瑜 2018-05-31 12:15:32
整理了关于佛山北滘镇2018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办法,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转发上级关于做好2018 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18〕7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年满6 周岁(即2012 年8 月31 日前出生,含8 月31 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称“政策生”)。
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6 月2 日(星期六)上午8:00 ~ 11:30 时,下午2:30 ~ 4:00 时。
(二)报名地点和办法
政策生的监护人可携带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何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小学报名(中心小学、承德小学、华附北滘学校、碧江小学、坤洲小学、三桂小学不接受政策生的报名)。
1. 各小学的剩余学位数、报名咨询电话。
2. 报名所需材料:
(1)《北滘镇2018 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此表可在北滘教育信息网(http://sdbjedu.sdedu.net/)“招生考试”栏目下载或在学校门卫室领取);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3)适龄儿童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计生证明材料:《政策性借读生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其他材料: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文末附件2 的要求,携带报名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招录原则和计分办法:
(一)招录原则
1. 教育局将根据志愿、积分结果、学位数等情况按照“志愿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开展政策生的招录工作。
2. 招录顺序
志愿相同的情况下,先招录1~14 类政策生,再招录15 类(社保类)和16 类(房产类)政策生。其中,1~14 类政策生符合条件即可招录,不需要计算积分;15、16 类政策生则采用积分的办法进行招录(两个类别分别计分得出一个总分)。
3. 第15、16 类政策生的招录办法
(1)志愿相同,积分高者优先安排。
(2)志愿、积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先招录社保类政策生,再招录房产类政策生。
(3)志愿、积分均相同的社保类政策生,按其父或母的另一方在北滘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进行排序、招录。如上述条件仍相同,则由教育局协调安排。
(4)志愿、积分均相同的房产类政策生,先招录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者,再招录能提供其他房产权证明者。条件相同者,则按照产权证明的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如上述条件仍相同,则由教育局协调安排。
(二)第15、16 类政策生的计分办法
政策生父母双方均符合积分条件的情况下,只计算一方的积分。
1. 第15 类(社保类)政策生的计分办法:符合条件的最低得分为100 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超过5 年的,每超1 年加1 分,不足1 年不计分,总分不设上限。
2. 第16 类(房产类)政策生的计分办法:符合条件的最低得分为100 分,住宅建筑面积超过80 平方米的,每超10 平方加1分,不足10 平方不计分,该类加分最高不超过30 分(含30 分)。
公布积分结果、录取名单和学位确认:
(一)公布积分及复核:6 月25 日前公布积分结果。监护人如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点提出积分复核申请,如在该时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对积分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二)公布录取名单:6 月29 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三)学位确认: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需在6 月30 日(星期六)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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