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青岛站 作者:萧舒 2018-06-04 11:14:53
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区域:
大珠山路(原上海路)以东、西海岸路(原深圳路)东西延长线以南、风河以北的区域。
二、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且家庭在我校招生区内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属黄岛区常住户口、已在我校招生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并已居住的居民子女;
2.属黄岛区以外户籍、已在我校招生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并已居住、且在我城市建成区内工作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在黄岛区海王路小学招生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居住;
(2)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市建成区内工作达到一年以上;
(3)青岛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市建成区的“居住证”。
三、招生年龄: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周六)—24日(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五、报名地点:黄岛区海王路小学自主楼一楼101教室。
六、具体安排:
为方便家长,确保报名工作有序高效,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的方式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6月23日上午:易通路以东的招生区域
6月23日下午:易通路以西的招生区域
6月24日全天:招生区域内尚未报名的家长
未报名的新生统一补报时间:
7月14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七、报名所需材料:
(一)属黄岛区常住户口、已在我校招生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并已居住的居民子女交验材料:
1.户口本;2.房权证;3.父母身份证;4.出生医学证明;5.报名卡。
(二)属于黄岛区以外户籍、已在我校招生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并已居住、且在我城市建成区内工作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交验材料:
1.户口本;2.房权证;3.父母身份证;4.出生医学证明;5.在单位务工的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正式劳动合同、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的个人信息网页(显示一年以上的单位投保记录)、社保卡及编号;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特聘专业人才、驻黄岛区部队军人等提供工作证件及相关证明。6.青岛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市建成区的“居住证”;7.报名卡。
八、友情告知:
1.报名前新生家长到海王路小学传达室领取“黄岛区海王路小学2018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卡”并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细、真实。
2.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然后将报名卡、原件、与原件顺序一致的复印件分别装订后均放在一个正规牛皮纸A4档案袋装好。最后在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学生姓名”、“家庭住址”、“家长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概不退回,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证件者请家长自觉配合。(身份证和社保卡验完后现场退还,其它原件待教育局复审后再退)
3.报名时填写“上交材料明细表”一式两份,一份贴在档案袋正面,另一份回执单由家长保存,凭此回执单到学校领取报名材料原件。
4.关于房权证:①房权证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除外。②已入住仍未办理房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全款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因购房时办理按揭,房权证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房屋抵押证、购房票据、贷款合同、还贷存折或银行打印的最近半年以上的还贷记录。④所购买房屋为二手房的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⑤拆迁户居民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村委证明。
5.关于户口本:如户口本不能证明夫妻关系或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还要同时提供结婚证。
6.资格审查:继续实行学校初审和教体局复审相结合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程序。学校和教体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学生所提供的证件逐一进行审核,如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将及时电话告知家长;如验证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7.学籍建立:目前学籍已实行全国联网,秋季开学后,一年级新生信息入网后,含有虚假信息的学生名单将会被系统自动剔除,该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因此,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8.领取通知书: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持上交材料明细表回执单于7月21日上午8:00——11:30到海王路小学传达室领取“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9.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分别到青岛盲校和中心聋校就读。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10.黄岛区海王路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2198821、82198818,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西海岸新区海王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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