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北京站 作者:小也哈 2018-06-05 09:45:27
三、登记要求:
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下要求,务必一次性带齐所需材料来校登记,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登记。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上交相关复印件。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请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人前来登记,登记时不带孩子。
1.下载打印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手写签字。
2.全家户口簿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及复印件;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2)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为本市非西城,实际住所地在西城区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需提交义教办审核通过的相关证明;
5.一张2寸儿童近期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6.适龄儿童父母签字的寄宿申请书,申请书中须说明寄宿理由。
7.适龄儿童父母签字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应包括:父母确保按学校寄宿要求接送孩子(例如:学校寄宿楼改造工程期间改为走读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若发现儿童不适应寄宿生活,不服从老师教育等,要接受学校退宿要求。办理退宿手续后,由区级招生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协调到其他走读学校就读。
以上各项复印件及纸质材料均需A4纸,内容手写打印均可,但签字必须是手写。
特别说明:为改善寄宿条件,学校正在对学生宿舍楼进行整体改造,学生将临时改为走读,具体竣工时间视工期而定。请家长慎重考虑是否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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