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北京站 作者:小普521 2018-06-05 11:23:55
六、五证审核细则
(一)全家户口本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1.9.1-2012.8.3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应提交其父或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政策解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提交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单据原件;以上材料都没有的,请到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领取生育证明模板,由随父或母落户一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生育情况证明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3.单亲家庭应提交父母离婚证书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
4.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应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6.超龄儿童应提交以下材料(超龄儿童审核的时间及要求请咨询四季青学区):
A.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B.填写并提交《2018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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