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北京站 作者:小也哈 2018-06-05 15:23:15
四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目前为正常缴费状态,或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目前为正常缴费状态,同时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近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近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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