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西安站 作者:可乐岛 2018-06-06 15:20:54
整理了关于2018年西安方新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方新小学2018秋季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适龄儿童家长:
您好!
方新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已开始,请大家相互转告,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1.班数:6个班
2.人数:计划招收270名学生。
二、年龄范围
方新小学学区范围内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学区范围
以方新小学为基点
东界线:开元南路——二府庄路——未央路
西界线:文景路
南界线:与莲湖区交界处
北界线:纬二十九街
四、招生程序及相关要求
第一阶段:信息登记
第一步,6月4-8日:未央户籍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的适龄儿童来校进行信息登记。
材料要求:
1.学区内适龄儿童:
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人户一致的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我校登记入学,人户分离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人户分离未购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如我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本区拆迁过渡适龄儿童:
原就学学区学校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村民在我学区临时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持三证(户口簿、租房合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来校登记。(注:就学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在原学区学校就学。)
第二步,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来校进行登记。
材料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具有 “四证”,具体内容如下:
⑴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2018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了确保学籍的正常建立入库,请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⑵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②本市户籍(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内容格式参照附件1)。
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2.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及特殊群体女子入学参照未教发【2018】153号文件第4页和第6页具体要求执行。
备注:
1.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以上材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第二阶段:信息审核
6月19-22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第三阶段:录取步骤
第一步,6月19-21日:接收学区内行政村村民、社区居民等本区户籍业主子女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第二步,6月26-27日:如有空余学位,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接收学区内未央户籍人户分离子女入学。
第三步,6月28-29日:如有空余学位,接收学区内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四阶段:统筹协调
6月30日-7月3日: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本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五、以下情况不予安排:
1.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4.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5.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六、几点说明: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补登:户口迁入但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于8月28日在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
4.要求家长严格按照登记时间到校门口登记,登记时必须带齐各种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同时准备档案袋一个用于装各类资料。原件审查后将如数退还,登记时家长要真实填写各种所需数据,否则后果自负。
5.学校登记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逾期不予登记!
6.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招生人数招生,招生中首先确保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若有空余学位再依次按顺序解决其他类型的适龄儿童入学。
七、招生咨询登记处:方新小学门房
咨询电话:86279572 联系人:代老师
未央区方新小学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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