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北京站 作者:圆明园小树 2018-06-06 15:57:29
四、联办联审机制
2018年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五证”办理及审核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土委延庆分局、区教委、区流管办、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延庆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办理、审核。
五、审核标准
(一)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由区人力社保局或延庆工商分局(所在地工商所)分别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在延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延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本区截至申请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起始日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补缴不属于连续缴费。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区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18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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