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长沙站 作者:长沙幼升小 2018-06-08 15:38:20
(二)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请按照目录顺序整理并用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注明学生姓名、所属楼盘。
(三)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
07说明:
(一)本公告解释权属长沙市实验小学,如公告内容与长沙市教育局政策和要求相冲突,以长沙市教育局政策和要求为准。
(二)招生工作按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和本公告安排时间进行,没有按期参加资料复审和配合入户调查或社区走访视同放弃学位,不另行补录。
(三)我校不存在固定的楼盘“学位房”。我校学区内住宅(含新房或“二手房”)业主须遵照政策和条件,根据我校学位实际情况,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注册入学。
(四)学校严格按长沙市教育局政策和要求接收学生,不自主招生,不超范围招生,不接待学区内住宅是否已使用学位等类似查询服务,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咨询电话:0731-88668285,咨询时间: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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