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成青岛站 作者:萧舒 2018-06-22 10:59:21
附1:学校报名流程
附2:缓学办理办法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7日、7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统一报名登记时间,向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缓学申请表”申请办理。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再由家长本人于7月9日(星期一)—7月10日(星期二)到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区教体局窗口办理核准。
2018年市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011.9.1—20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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