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青岛站 作者:萧舒 2018-06-22 11:25:14
4.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7日、7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统一报名登记时间,向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缓学申请表”申请办理。经学校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再由家长本人于7月9日(星期一)—7月10日(星期二)到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区教体局窗口办理核准。
5.新生发榜录取。7月21日上午9:00后,适龄入学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市南区教体局专栏内的“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学校。
四
友情提示
1.适龄入学儿童如已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可以点击本平台“查询采集信息登录”,查看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按照“报名提示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等,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带孩子到相应小学报名。
2.太平路小学新生报名咨询电话:82875679。
附件:
2018年市南区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011.9.1—2012.8.31)
二、材料准备
1.居住证明:
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
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8年8月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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