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上海站 作者:玉儿菲菲 2018-06-25 16:49:27
2018年上海市黄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就2018年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招生的原则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原则
2、统筹协调的原则
3、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的原则
4、免试入园的原则
二、报名、登记范围
1、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报名或登记对象。
2、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在本区入园的儿童,可进行中、大班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
3、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先棉祠南弄15号,电话63770989-8004)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斜土路265弄30号,电话63016262)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53868735)联系。
4、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7年2月28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了解入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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