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上海站 作者:婷婷菇凉 2018-06-25 17:07:29
2018年上海市奉贤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根据沪府办规[2018]5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奉贤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2018年本区学前教育新生入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原则。教育局统一部署,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2、坚持公开信息原则。通过“奉贤教育”官网及公众微信号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不断提高家长知晓度。
3、坚持划分学区原则。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园所情况及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小班招生班级数和学额数。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划定学区范围,如入园矛盾突出,则可采用划分学区和区域统筹方法解决。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周边的幼儿,按学区就近到公办幼儿园就读,如附近范围内确实无公办幼儿园的,或公办幼儿园已无能力接纳的,可安排在民办就读,政府按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4、坚持依法办园原则。各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按规定的办班规模和办园性质设置班级,控制班额。中、大班额已超规定人数的园所,原则上不得招收插班生。严禁招收小龄生入园。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市户籍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奉浦幼儿园、金蔷薇幼儿园、柘林幼儿园)就读。
5、坚持优先顺序原则。公办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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