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幼教 > 幼升小 > 幼升小招生简章 > 正文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秋季小学招生意见(5)

来源:家长帮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6-26 15:48:42

说两句

  (八)各公、民办小学要认真执行区教育jú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新生班生额为45人,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须以书面形式报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核准。

  各公、民办小学招收的新生,须报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录取。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违规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各校应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见附件4),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招生数。各校应于招生期间公布联系电话,及时受理家长咨询,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精神,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公办小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一律不得以特长名义招收学生,不得擅自举办各类特色学校、特色班;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区教育jú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各校应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在学校内部化解。区内小学间的问题在相互协商后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jú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他

  (一)本《意见》由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 微信
    gh_5735a1f9f07c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奥数网微信
    ID:aoshu_2003

热点专题

  • 幼儿园教学课件:奇特的建筑
  • 幼儿教学课件:小鱼的梦
  • 河头幼儿园“帮水宝宝搬家”

[幼儿园英语课件]幼儿园英语课件:认识时间

[幼儿园英语课件]幼儿园英语课件:A Apple

幼升小

jn体育

幼升小政策

幼升小择校

幼升小指导

学区房

幼升小真题

重点小学

上海小学

广州小学

深圳小学

成都小学

武汉小学

南京小学

北京一类幼儿园

海淀区幼儿园

西城区幼儿园

东城区幼儿园

朝阳区幼儿园

其他区幼儿园

幼儿园资讯

教师园地

幼儿园说课稿

幼儿园教案

教学论文

幼儿园课件

幼儿园教师心得

幼儿园评语

少儿教育

胎教

早期教育

入园必读

潜能开发

艺术培养

家庭教育

儿童乐园

科普知识

图书推荐

睡前故事

成语故事

童话故事

唐诗宋词

孕育指南

时尚妈咪

健康宝贝

美食厨房

趣味数学

健康饮食

专家答疑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