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6-28 19:23:46
(四)招生范围:
1.洪文社区居委会(部分):洪文社区的莲前东路以南住宅。
2.莲翔社区居委会(部分):莲翔社区(不包括源泉山庄A地块:前埔六里1—20号)
3.莲云社区居委会(部分):西林东路119号,131-153单号、165-173号、202-206双号(永裕花园)、295-413单号,云顶岩路30-34、35-43单号;原农科所管辖地段;(莲前西路702号、708号);墩仔小区(西林东路1-7单号);云顶岩路45-47单号;禹州云顶国际(莲前西路710-736双号)
4.瑞景社区居委会:瑞景社区。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前,学龄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持户口册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在报名时间内,家长应持以下证件携子女到我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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