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青岛站 作者:萧舒 2018-06-29 11:14:08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简称“四证”):
①《劳动合同》
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崂山区务工一年以上(提供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用工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须是由劳动部门提供的国家统一正规文本合同,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有编号,登陆有关网站可以查实)。工商营业执照登陆相关网站并到工商局查实。
②居住证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年以上崂山区居住证;居住地址必须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一致,必须是学区范围内。
③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
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崂山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有崂山区自有住所产权证。
租房者提供房屋交易中心验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求满一年以上(还需提供租赁房子的房产证复印件、中介合同及中介费发票、一年来有关物业、水电暖缴费证明)。购房者要提供房产证,要求满一年以上。租房或自有住所必须是学区范围内。
④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
(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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