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杭州站 作者:家长帮小智老师 2018-08-01 13:23:59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家庭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适龄儿童本人所持的签发地为江干区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3.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预计2018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先提供2018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登记告知单原件与复印件,待取得签发地为江干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后,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补交。
4.如已在江干区购房等,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醒:
1.因学校周边停车位紧张,请家长选择绿色出行。
2.登记、报名顺序号与录取无关,请家长不要漏夜排队,并选择合适的时间段登记、报名,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3.登记的信息将由公安、住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发现不实信息,视作登记、报名不成功,将影响孩子在我区正常入学。
4.学校招生工作依政策与程序进行,请不要轻信无关人员对入学报名、录取等作出的承诺,谨防受骗。
5.户籍生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8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与调配通知书,待学校电话通知。
6.因年龄不符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未持有签发地为江干区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等情况,不符合我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家长应及时送孩子到户籍地报名入学。
7.今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形势非常严峻。网上预登记人数远超招生计划总量,以下情况:(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发生变更;(2)现场登记时,适龄儿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18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等,在入学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其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所持居住证签发地非江干区,且父母已在其他区购自住房或居住地址近期变更至我区等情况,原则上不受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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