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2018-08-31 13:57:23
家长抱怨就开除学生 民办学校哪来这个权力
日前,河北曲阳实验学校几名学生家长因在微信群里发了学校的“负面信息”,抱怨该校女生宿舍30多个孩子一个宿舍,空调每天只开两个小时,导致孩子被学校开除。对于学校住房紧张的原因,一名家长分析称,一方面是学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学校把校园内的一栋楼租给了曲阳县交通局。曲阳县教育局一位负责人称,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
河北曲阳实验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被开除的学生当时正在读八年级,还在义务教育阶段。这所学校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不但应该纠正错误,让学生回学校学习,而且,当地教育部门还要追究学校的责任。另外,对于民办学校不顾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导致学校不能保障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条件,当地教育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有必要追究监管失职的责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每个学生得到有质量保障的义务教育,地方政府必须坚持依法治教,维护每个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这是针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而言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也必须严格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就连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都不得开除,何况对于没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了。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分析,学生被开除,只是因为学生家长在微信群里发了学校的“负面信息”,抱怨住宿条件差。就此处分学生,令人匪夷所思,家长抱怨与学生有什么关系?如果学校不满家长的抱怨,那应该针对家长而不是处罚学生。而且,家长在微信群反映的是事实,并非无中生有造谣,这也属于家长的合法权利,学校应该针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做出回应和解释。不回应、不解释,就把学生开除,这是禁止家长提出批评意见,并拿开除学生要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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