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8-09-17 13:56:53
幼儿美术作品的“三维目标”发展评价策略
幼儿美术作品的评价应关注幼儿美感成长、心理、智慧、知觉、社会、创造性等各方面的整体成长:评价应多元化,应伴随着幼儿整体发展的需要来进行;评价还应是多向的互动过程,是在积极的互动过程中完善幼儿的发展的。因此,对幼儿美术作品的评价应是基于“三维目标”的发展性评价,也即以情感发展为主线,从幼儿情感、知识、技能三方面着手,整体地通过幼儿的美术作品评价其成长。
一、 “三维目标”发展评价基本结构
(一)评价内容
1.围绕情感目标——评价幼儿美术情感表达。一是从美术作品看体验性成长。也就是儿童能否体验到他的所作所为,是否有表现自己的积极欲望,让孩子自由地表现和阐述他的作品。二是从美术作品看情感性成长。也就是幼儿在完成一件作品时所倾注的感情宣泄。这种感情宣泄的强烈程度是与幼儿对他的作品究竟有多少体验成正比的。
2.围绕知识目标——评价幼儿美术作品内容。一是从作品内容看智慧成长。孩子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细节”,智慧程度很高,评价时应强调这种绘画中的智慧成长,强化幼儿创作的冲动和自由。二是从作品内容看知觉成长。知觉是人对事物各种感觉结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整体认识,知觉经验缺乏的幼儿,通常绘画作品中呈现出来的笔触与线条怯懦、犹豫。同时由于这些幼儿知觉少,而难以形成视觉上的意象,因此绘画便显得想象力不足。绘画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发现这一类孩子,加强这类幼儿的知觉经验的培养。
3.围绕技能目标——评价幼儿美术技能运用。一是从美术作品看美感。在艺术上,美感的评价标准均基于个人的作品,有创造力的作品都是根据个人的美感原则而产生的。作为老师,在对幼儿的作品进行评价时,不应统一管制美感,不应给孩子教条式的规则。二是从美术作品看表现创造。美术活动中应让孩子自由地交换意见,孩子间能自由地表现和沟通。
(二)评价原则
1.评价内容——感受体验原则。教师应摒弃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作品的习惯,把自己当做幼儿,努力从他们的画中体验孩子的特殊情趣,并给其以鼓励。
2.评价角度——多元整合性原则。以多元的角度评价孩子美术作品。不会动手的孩子,只要能大胆地下笔就是进步;基础好表现能力强的孩子,可激励他们更加大胆地创造美和表现美。应力求让每个孩子都体验到评价给予的肯定和鼓励。
3.评价语言——引导激励性原则。评价语言应着眼于幼儿美术学习兴趣的提高与美术创作自信心的树立,应从幼儿作品的特点出发,采用支持性、助推性的评价语言。
4.评价主体——整体发展性原则。评价孩子的美术作品,教师不仅要关注“特别好的”或“特别需要帮助的”孩子,更应该面向全体,以幼儿发展为中心,以促进幼儿发展为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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