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淀区教育官网 2018-09-20 11:00:15
(二)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实现“零拒绝”,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三)凡属海淀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协调解决
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对持有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以及台籍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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