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北京站 2018-09-21 14:39:31
2018年北京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发布
2018年,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将全面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办学品质,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政策变化要点
●全面落实北京市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和公办学校寄宿招生
●严格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继续加强对小学入学条件的审核
结合海淀实际,依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指导思想,2018年,我区将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主动引导预期,积极应对入学高峰,确保全区入学工作平稳推进。
1
全面落实北京市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
在小学入学条件和方式中,提出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和审核办法。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海淀区长期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其适龄子女可以在海淀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须持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规定时间内,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区联系就读,由学区协调解决。
2
稳妥推进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3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精神,积极创设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4
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和公办学校寄宿招生
2018年,我区特长生招生与去年基本保持稳定,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初中总招生计划的4%以内。根据北京市的整体部署,我区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继续严格规范公办寄宿学校(班)招生,要求严格按照本年度公示的招生计划,面向本区招生,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
严格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提出民办学校依据区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按照本年度公示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
加大对民办学校学籍的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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