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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评:网络恶搞 请放过未成年人

北方网 2008-01-09 1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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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的小学生张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五个字:“很黄很暴力”,之后,采访录像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这本是一次很普通的采访,如果没有这五个字,恐怕没人记得这个小学生。然而,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代,以该小学生的名字为关键词上网搜索,相关帖子铺天盖地。其中,大部分是成年人对这名小学生的“恶搞”。

  对这个小学生的攻击,主要源于观众对她所说的话的怀疑。暂且不说用户上网时遇到突然弹出色情、暴力网页的可能性有多大,即便她的话真与事实有出入,她需要的也是成人善意地批评教育,而不是抱着“看客”的心态去冷嘲热讽、恶意揣测。

  我不禁想起一个因被PS而出名的先例——网络小胖。网络小胖本是一名普通的学生,15岁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拍到照片并流传于网络,继而被photoshop爱好者修改成千百种形象,他也因此在几年后出名。幸运的是,小胖是个心态乐观的少年,对PS自己的行为采取了宽容的态度,他的身心健康也未受影响。不过,小胖也公开声明,他欢迎大家善意的玩笑,但不喜欢别人把自己的形象与色情、暴力联系在一起。而对于张某这个13岁的小学生来说,将她的形象处理成单肩裸露的漫画,用下流的语言谩骂、恶搞,公开她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甚至出生的医院,这种做法是否过于残忍?在网络上对一个未成年人如此恶意攻击和曝光,这种行为的性质不吝于张某所描述的那个“突然弹出的网页”。

  目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恶搞”未满18周岁儿童的形象,歪曲其言论,这不仅仅是对其一人尊严的践踏,更是对法律的无视。

  就在前不久,网络上还流传着这样两件事:其一,两名中学生当街亲吻,女生父亲发现后暴打男生——两个孩子的做法固然不对,这位父亲的做法也未免偏激,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论坛上对于这件事却是“喊打”声一片,纷纷谴责当事的两名学生,甚至高呼“打得好”;其二,街头惊现儿童版“色戒”,虽然两个做出各种“亲热”动作的幼儿在画面中形象较模糊,但照片首发时出现的一个手机号码,却很可能被功能强大的“人肉搜索引擎”查到两个孩子的真实身份。以这两组照片为主题的新闻、帖子被转载多次,人们对这些早早打破“色戒”的孩子忧心忡忡,但是,在忧心之下,我们首先要做的应当是保护好未成年人的隐私。恩格斯说过,“年轻人犯了错误,上帝都会原谅。”不管是拥抱也好、接吻也罢,这些孩子的错误并未严重到人人喊打的程度,更不应成为成年人的笑柄和“恶搞”的对象。

  更让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还在于,当色情的画面能毫不费力地被孩子们看见并模仿的时候,该打该骂的,绝不是这些无辜的孩子,而是成年人。须知,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能让他们看到色情网页,本身就是件“很暴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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