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暑期:生命教育需要补课
据去年全球儿童安全网络发布的《2000年至2005年中国儿童意外溺水状况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暑期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高发期,平均每年有近3万儿童死于溺水。
小区游泳池溺亡纠纷
今年7月9日上午,经过35小时的急救,10岁的惠来孩子黄泽羽最终未能醒来,医生诊断其死于“综合性呼吸系统衰竭”。
两天前的晚间8时左右,刚刚吃完晚饭的黄泽羽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广州解放北路金桂园小区游泳池游泳,姐姐先行离开。“他看起来水性不错,在1.5米的深水区游了一圈”,当时值班的救生员王先生描述,当他再度注意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已停在水中央,“似乎有些不舒服,然后要下沉”,王先生第一时间将其救上来。
“他的嘴里、鼻子里都是饭粒,应该是呛到了。”一位目击的业主称。10分钟不到,救护车将其送到医院抢救,直至两天后停止呼吸。7月12日下午黄泽羽的家长再度来到金桂园小区索赔60万元。
就在这边厢谈判未果之时,在临江大道员村二横路一个名叫“龙泉池”的水塘里,巡逻的保安发现了一名8岁孩子的尸体。
孩子出事首先监护失职
记者走访了广州中海名都、南洲名苑、富力东堤湾等多个设有游泳池的小区,发现独自戏水的孩子不少,这些孩子大多在10岁左右,而家长却无暇陪伴。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周亚波律师表示,未成年儿童如果发生意外,监护人有不可回避的责任。“很多家长第一时间会想到游泳池所属单位有责任,其实事故的发生,首先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周亚波表示,根据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住宅小区内附属的娱乐、休闲、保障等设施,“特别是游泳场所这样高危的设施,即使是无偿提供,物业方面也要对使用者的安全负起责任来。更不用说是有偿提供,无论是否承包出去,物业责任是无法推脱的。”
生命意识教育需要补课
中山大学教育系心理学教授古南永认为,儿童意外为什么频繁发生?其实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生命意识教育缺乏,二是求生技能教育缺乏。他表示,家长和学校应该加大对生命意识的教育,对缺失的原始求生技能教育应该多补课,这样才能减少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