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孕产妇指定就医(2)
但周处长认为,乙肝孕妇定点收治还有另一个原因:“肝病患者在怀孕期间,肝负担会进一步加重,发病几率和危险性会加大,需要跟踪治疗。传染病医院是专业医院,可以有效应对,所以这一规定实际是对她们好。”
就这一说法,记者采访了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秘书长苏崇敖。苏认为,一般怀孕生产的乙肝携带者身体都是正常的,并不会因为怀孕提高发病率。即使乙肝携带者在怀孕期间发病率会提高,但传染的途径不会因为病情有所变化。从孕妇的角度考虑,她们在生产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危险情况,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异位妊娠、前置胎盘等,许多问题是传染病医院难以解决的,这比乙肝本身更应得到关注。
论坛上,有不少人担心这样的政策会危及产妇和胎儿的安全。“如果孕产妇有紧急情况,需要就近分娩怎么办?”周处长说,他们在出台规定时已经考虑到这一点,通知中规定:“为确保母婴安全,太原市四县(市)确定一所县级综合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负责急产孕妇的生产,其余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收治患有乙(丙)型肝炎和携带病毒的孕产妇,开展产科接生工作。”
但乙肝网友们认为这远远不够。“作为省会城市,太原市区有多大,想必大家都知道,只有一家医院负责乙肝急产妇,从南城到北城打车就得一个多小时,更别说那些县,有些交通不便的乡村到县城得走好几个小时,路上出了问题谁负责?”
周处长说,现在孕妇在产检时就会发现问题,一般有情况就应提前住院,不要到危急时才去医院。对此,一网友质疑说:“生孩子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的,看看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其妇产科仅有32张床,医生9名,要统一接收各医疗机构临床诊断的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孕产妇,现实吗?可行吗?”
记者在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看到,其妇产科只有一层,约有10个病房,一个产前检查室(同时作为优生优育咨询室),条件比较简陋。太原市卫生局的说法是,将来可能会扩充。
“实际上,一般医院在孕妇产检时发现是肝病患者,都会将她转到传染病医院,这是一个惯例。”周处长说。这一点,记者随后在太原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得到证实。8月18日中午,该医院妇产科一位值班医生告诉记者,对这一规定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一直是这么实行的,发现有患乙肝或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都会转到传染病医院。记者问及原因,她说:“因为上面有规定,我们不敢随便收治。”
记者又问这名医生,这里是否有条件实施乙肝母婴阻断技术,“那个技术很简单,关键是我们不允许收治乙肝孕妇。”
既然是惯例,为何还要专门出台文件规定呢?周处长说:“就是怕有些医院不遵守规定,有一些漏网之鱼,所以要出台文件加以规范。”
“有时为了公众的利益,只能牺牲少数人的利益”
最令大家担心的是,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乙肝病毒携带者将因为生孩子把自己的隐私暴露无遗。“太原的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后日子难过了,一生孩子,亲戚朋友都知道自己是乙肝了。”一网友说。
关于此规定是否涉及歧视问题,周处长的解释是:“有病就要去医院,你说结核病患者能因为怕别人歧视就不去医院吗?这是一样的道理。”
太原市卫生局分管疾控处的助理调研员袁琳说,有时要权衡利弊得失:“你说生个健康宝宝重要还是保护自己的隐私重要?”
山西省卫生厅疾控处冯处长和周处长的态度基本一致。他说,从疾病防治角度来说,要以保护大多数人利益为重。“那你说非典时期,感染了非典的患者不仅要立即送到医院,还要把他的住址、亲戚以及各方面信息公布出来,让人们控制与他的交往,你说这算不算侵犯隐私、算不算歧视?”
“摘掉乙肝病多发国家的帽子,就需要严格控制。政府部门为了控制疾病传播,千方百计地出台各种政策,像太原市卫生局,是为了达到卫生部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反而招致非议,倒不如那些不作为的部门。”冯处长对目前太原市卫生局的处境表示同情。“你换位思考一下,乙肝患者需要人权,但防止疾病传播难道不是更重要的吗?有时为了公众的利益,只能牺牲少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