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妇女须慎重生育?
---1、30岁以上才开始生产的女性称为高龄产妇。
----和25岁的产妇比较起来,高龄产妇在妊娠期间发生妊娠中毒症的百分率和使用帝王切开术、吸引分娩、钳子分娩,以及造成新生儿假死(昏厥)的百分率都很高,主要是因为产道的伸张力不够,胎儿通过它需要很多的时间,以致生产前的阵痛减弱,分娩时间延长。
高龄产妇时常有以下几种不利情况出现:
----A、死产率高
----B、夭折率高--婴儿出生未一星期而夭折的称为早期夭折。
----C、早产率高
----D、先天性异常的发生率高
----根据母子卫生实态调查报告,20余岁和30岁孕妇所产婴儿先天性异常(兔唇、口盖裂、先天性心脏畸形、蒙古症等)的发生率平均为2.0%,而40余岁则为7.0%。同时,根据身体残障者时态调查报告,残障儿93800人的生母,平均生产年龄为29.1岁,而一般婴儿的母亲平均生产年龄为27.6岁。
----基于以上原因,高龄产妇必须加强围产期保健。
----2、心脏病
----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最大的危险性在于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在心脏病孕妇中,以风湿性心脏病及先天性心脏病为最常见的心脏病变,其中又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育龄妇女无论患有哪一种心脏病,在决定怀孕或者已发现怀孕,都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经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如病情不允许,则坚决不能怀孕,如已经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术;如病情许可,则可继续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千万不能因为求子心切,不顾自己的心脏情况,不去医院检查,不听从医生劝阻,自作主张怀孕,而且不到医院分娩,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在准备怀孕之前,就应与妇产科医生建立联系;如果医生确定患者能够承受妊娠和分娩,这种联系应更加密切。
----心脏病孕妇尤应注意之处:
----A、怀孕期间应有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个小时以上。心脏功能欠佳者,一般日常工作后会引起不适时,应酌量延长休息时间。
----B、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因心脏病孕妇有了贫血,更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易发生心力衰竭,故必须治疗贫血。
----C、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