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幼儿在美术活动中的主体性(2)
四、活动目标应具有层次性、发展性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要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同时,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美术活动的目标只有具有层次性,才能充分发挥各种层次幼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都有所发展。如:在涂色练习《美丽的降落伞》时,对不同能力的幼儿提出了不同要求。对于能力强的幼儿提出了运用八种以上颜色进行装饰涂色练习,要求搭配合理,涂色大方、均匀,不超过轮廓线;对于能力稍逊的幼儿要求用五种以上颜色进行装饰涂色,涂色均匀不超过轮廓线;对于能力差的幼儿要求选择自己喜欢的颜色涂色,尽量不超过轮廓线。在指导过程中要求幼儿尽量向上一层次发展,让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充分发挥主体性。
五、保护幼儿对美术活动的兴趣
幼儿对学习的动力来自于对学习的兴趣,所以,只有诱发、保护、培养、提高幼儿对美术活动浓厚的兴趣,才能挖掘幼儿内在潜力,发挥其主体性。
首先要尊重幼儿,充分肯定幼儿的能力,客观评价幼儿作品。陈鹤琴先生曾倡导:“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就让他自己做,凡是儿童自己能想的就让他自己想,鼓励幼儿去发现自己的世界。”所以,教师要充分相信幼儿的能力,在承认、了解幼儿的潜能之后,信任他们,不过于包办,鼓励幼儿自主地投入到活动中去。要尊重幼儿的想象与创造,不将教师的意愿强加于幼儿,留给幼儿想象的空间,发挥创造的潜能,增强幼儿对美术活动的信心,保护创造力的萌芽,激发幼儿自主探索,培养艺术思维能力。在一次折纸添画(房子)活动中,幼儿们添画了一些与内容相关的景物,如小草、小花、太阳等,教师问:“太阳是什么颜色的呀?”幼儿们异口同声回答:“红色。”但在所有添画太阳的作品中有一名幼儿画了桔黄色的太阳,教师问他:“为什么你的太阳是桔黄色的?”他说:“因为太阳快落山了,所以发出桔黄色的光。”教师给予肯定。该幼儿想象力多丰富,观察力多细致。如果教师不问青红皂白,一顿斥责,幼儿的自尊心、自信心会受到伤害,逐渐丧失对美术活动的兴趣,主体性也就无从发挥。其次,还要发现幼儿的点滴进步,客观评价幼儿作品,培养幼儿的兴趣和评价能力,让幼儿知道自己的作品是被肯定和接受的,自己的劳动是有价值的。多说一些“画得不错呀”、“做得很好呀”之类的话,少说一些“你画些什么呀?”、“一点也不象”之类的话,让幼儿在教师的鼓励下产生成功感,并对美术活动充满信心,发挥主体性。在一次主题绘画活动(猫)中,一个幼儿画了一只猫,看上去一点儿也不象,通过教师指导他又画了一只,并且添画了有关景物。在评价作品时,教师先评价画得不好的那一幅,再肯定他的进步。这个幼儿很高兴,在以后的绘画活动中总会问:“老师,我画得好吗?”的确,他的进步很大,画的画好多了,对美术活动的兴趣提高了,主体性也得到发挥。
六、明确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是幼儿与活动之间的中介,是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教师的组织作用主要在于通过言语启发,情景创设,材料投放,来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引导幼儿主动参与活动过程。教师的指导作用主要在于提出活动的内容、要求,对幼儿作品提供适当的点拨,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以发展。在美术活动中教师只有起到主导作用,才能提高幼儿的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动手能力、创造能力,使幼儿在美术活动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