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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过程中的心理伤害

来自网络 2009-07-06 22: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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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伤害是泛指任何人的言行,无论是有意的还无意的,只要导致儿童在行为、智力、情绪或身体功能等方面,受到暂时或永久性的伤害,都叫做心理伤害。心理伤害对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影响很大,美国心理学家艾吉兰教授指出:“在心理上受过伤害的儿童,在其成长中所遭受的思想和心理阻滞,甚至比在肉体上受过伤害的儿童更大。因为心理上的伤害是对儿童自尊心的破坏。”有些孩子性格内向,他们有苦只能往肚里咽,如果他们受到心理伤害,就会使他们整天郁郁寡欢,烦恼不安,时间长了就会得抑郁症等心理疾病;而对于外向的孩子而言,如果他们心理上经常受到伤害,他们就会以攻击性行为、残忍性行为、报复性行为、破坏性行为、恶作剧等心理问题行为来向外界发泄内心的不满。因此,为了促进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重视幼儿园里的心理伤害问题,尽量减少我们的教育言行对幼儿心理的伤害。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要“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心理伤害问题并不少见,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教育过程中教学内容对幼儿的无意伤害

  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如果我们不注意它的适应性,很可能就会出现某些教学内容对大多数幼儿心理的健康发展来说是有益的,而对少数或者某个幼儿来说则是有害的。比如,我们教幼儿学习《布娃娃之歌》,这首儿歌的歌词是这样写的:“布娃娃,大眼睛,小嘴巴,真漂亮,真可爱。”这可能会伤及“小眼睛、大嘴巴”的孩子;我们教幼儿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可能会刺痛因种种原因而失去母亲的孩子,使其“没妈的孩子象根草”的失落心态进一步加强。所以我们要提高心理卫生保健意识,在幼儿选择教育内容时,一定要考虑到它对所有幼儿的影响,不能让它在促进绝大多数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同时,又伤害了其他少数的幼儿。

  再比如,从教学内容的难度来看,如果教学内容难度过大,幼儿或者某些幼儿或者某个幼儿,在课堂学习中经常失败(很少学会教师所安排的教学内容),这不单单意味着其今后的学习失去相应的认知基础,同时还意味着其对今后的学习失去内在动力,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在学业上经常失败的孩子会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他们会觉得自己不是学习的“料”,这将会成为其今后发展的一个很大的障碍。

  因此,我们在选择教学内容时,除了要考虑它是否符合有关的教学原则外,我们还要考虑它对每个幼儿心理健康的影响。

  二、教育过程中教师对幼儿的伤害

  (一)教育过程中教师对幼儿的无意伤害

  由于我们心理卫生保健意识不强,在教育活动中,很多时候,我们伤害了幼儿的心理,但是我们并没有觉察到那是一种伤害。

  比如,有位教师看到别人把幼儿按能力分组进行教育活动后,自己在组织教育活动时也实施所谓的“因材施教”,她在教育活动正式开始之前,就大声地对全班小朋友说:“请能力差的小朋友坐到这边来,请能力强的小朋友坐到那边去”,然后按幼儿根据幼儿的“位置”,对他们提出不同的教学任务和要求……,殊不知,这种做法违背了教育活动中的最基本的心理卫生原则——尊重幼儿。

  又如,我们常常会做的:当幼儿回答不出问题时,当班的教师和蔼地对那位幼儿说:“你先坐下来想想,听听别的小朋友是怎么说的。”这位幼儿坐下来后,心里却很难受。因为教师的话让他感到自己不如别人。其实这位老师自己不知道她自己的话已对幼儿的心理已经深深地伤害了幼儿的自尊心。

  再比如,有许多老师认为,为了促进幼儿言语能力的发展,为了促进内向的幼儿更加活泼开朗,对那些越不想回答问题,越是怕回答问题的幼儿应该多进行些“点名”回答,让他们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和发展机会。而我则认为,如果一个能力比较弱而且自卑感比较严重的幼儿出于保护自尊心和面子,而不愿意主动举手回答问题时,我们教师绝对应该保护他们的这种沉默权,否则,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将会再次受到冲击,他们会变得更加内向,更加自卑。对于因能力差(有些并不一定是能力差,而是知识基础差)而自卑进而不愿举手回答问题的幼儿,关键的不是:强迫他们多“锻炼”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要为其创造成功的机会,树立其自信心。

  (二)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不慎言语对幼儿的伤害

  我到某幼儿园见习时曾见过这样的情况,在一个班里,有三位从农村来的小朋友经常被其他小朋友孤立。每当其他幼儿们外出自由活动时,这三位来的幼儿总是面无表情,呆呆地坐在教室里。后来,我问城里的孩子,为什么不拉他们三位出来一起玩?结果,他们都争先恐后地说:“老师说,他们是农村来的,是‘非洲村’来的。”其实,城里的孩子哪里懂得什么“农村来的”这都是老师教的。老师的语误,不但给农村来的三个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而且也使城里的孩子心理受到了伤害,因为他们由此而形成“人是不平等的”的观念和对农村人的偏见,并且从中染上了不尊重他人、小看他人的不良习惯。

  又如,有一次,我到幼儿园见习,当我正在帮一位幼儿系鞋带的时候,突然听到有孩子哭,我就走过去问那哭着的孩子:“怎么啦?”,那孩子说:“朱明打我!”,我又问朱明:“朱明你为什么打人?”,朱明理直气壮地说:“谁叫他打杨帆?!老师以前说过‘哪个打人的话,活该挨打’。”听后我不知所措……。“哪个打人的话,活该挨打”,也许这是哪个教师无意中说出的一句话,我想这位老师也根本不会想到,这是这句话后来竟成了朱明打别人的理由。

  教师在幼儿心目中是绝对的权威,教师在幼儿面前所说的每一句话,不管它是对是错,都有可能会成为孩子们行动的指南,甚至还有可能会成为孩子们的一种信仰。因此,我们在幼儿面前说话不能不慎重啊!

  (三)、教育过程中教师对幼儿的有意的伤害

  如果我们细心观察,我们就会发现,我们教师对幼儿的心理伤害,不仅有无意的伤害,而且还有有意的伤害。我们的某些教师出于种种原因,对幼儿进行有意的心理伤害,这确实是不能容忍的,但它确实是我们幼儿教育存在的一种客观现实。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幼教管理者和研究的关注!

  在一个幼儿园里,我就曾看见过,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自以为经验相当丰富的教师经常号召全班幼儿不和有过失的孩子来往。比如,在一次课间休息的时候,一位幼儿将另一位幼儿打哭了,上课时,教师在没有调查原因的前提下,就把那位“打人”的幼儿拉到讲台前,对其他幼儿说:“今天某某不乖,大家羞一羞他”。于是孩子们用手比划着羞那犯了错误的幼儿,接着,教师又大声地对小朋友们发出号召:“大家不要他了,叫他出去”接着,所有的幼儿都一齐叫道“出去,出去!我们不要你了!”最后,把那孩子赶出了活动室.

  我们也知道,这位老师是为了“教育”那位犯了错误的孩子,为了让他以后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这样的教育有没有效果,在此我们暂且不谈,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教育肯定对那幼儿心理产生了伤害,并且这样的教育对其他没有犯错误的孩子来说,也不是件好事,它会误导他们——别人犯错误时,我们可以羞辱他。

  我还看见过这样一件事。一位调皮的幼儿在教育活动过程中不小心跌了一跤,老师见到后,不但不给予同情,相反还对孩子说:“摔倒了吧?!谁叫你那么调皮!现在摔倒了吧!我高兴!!”在孩子需要安抚的时候,我们却用难听的语言去刺痛他,真是太不人道了!这种不人道的做法,可能会让孩子的心永远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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