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呼唤幼师的教育观念和行为的转变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对教育观、教学观做了全新的解释,这些观念是针对传统教育重人才培养的统一性以及重知识灌输轻自学能力培养的特点提出来的。在传统的教学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技巧的训练,幼儿教育自身的价值不受重视。在新课程倡导树立活动教学观,强调知识的建构性、过程性,重视游戏对幼儿发展的价值,既关注幼儿未来的发展又关注幼儿目前的现实生活,既关注幼儿整体又关注每一个个体,强调幼儿自主地、合作地、探究地学习。因此,与幼儿学习方式的变革相适应,教师应该在教育教学观的指导下树立新的教育教学观念,促进幼儿全面地、和谐地、可持续地发展。
(1)、树立活动教学观,促进幼儿建构性学习方式的形成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评判活动效果的好坏往往依据幼儿获得了多少具体的知识和技能,为了达到让幼儿多学知识这一目的,教师往往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只重知识轻情感、态度、个性的教学方式不仅阻碍了幼儿的全面发展,而且使幼儿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降低,甚至开始厌倦学习。这是因为教师的教学忽视了学前儿童发展的基本特性——活动性,活动的特点一是“活”,二是“动”,这是学前儿童的最大特点,学前儿童好动,喜欢游戏,在活动中能充分展现自己,身心各方面都得到有益发展。福禄倍尔认为,人生来就有一种活动的本能,婴儿期以后这种活动本能主要表现在游戏中,在游戏中幼儿最能表现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教师应该树立活动教学观,重视实践、探索、发现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使幼儿在自主探究、发现的活动中实现主动学习和主动发展。
(2)、树立终身教育观,促进幼儿的可持续发展
《纲要》中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课程处于基础位置,它的特殊对象是学前儿童,它处于人生起跑线上,其获得的经验会影响到青少年及一生,教育不仅应该关注幼儿未来的生活和现实的生活,关注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他们是因此变得越来越热爱学习还是越来越厌倦学习?自我学习能力是越来越强还是越来越信赖于教师、懒于思索?……如果是后者的话,无论教师教了什么,教了多少都是幼儿教育的失败,因为幼儿失去的远比我们得到的多。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倾向、重知识灌输、技能训练、轻主体意识、学习兴趣、忽视自我学习能力及其积极的情感体验等状况,与终身教育的理念相去甚远。因此,在幼儿园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师应思考“应该教给幼儿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所以教师应该把教育看作是为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打基础的活动,授人以“渔”,这样幼儿教育才无愧于被称为“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才能真正成为符合终身教育理念的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幼儿所获得的发展也才不会是情感缺失的、表面的、片面的、暂时的,而是积极愉快的、真实的、全面的、可持续的。
(3)、关注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纲要》指出要“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所以,教师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者。
如大班的一个活动内容是“7”和“8”以内数的加减法,教师发给了每一位幼儿两张点子操作卡片,一张是“7”以内数的加减法,另一张是“8”以内数的加减法,要求幼儿根据卡片上的图示写出相应的计算式。大部分幼儿很快就完成了,有个别的幼儿连数字都写错,如把“3”写成“”,但是也有一部分幼儿认为今天的内容太简单了,根本难不倒他们,有的幼儿都已经会15、25和50以内数的加减法了。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该班幼儿的数学发展水平不平衡,教师却提供了同样的学习内容,难道是因为场地的制约、资源的限制吗?显然不是,原因在于教师没有研究因材施教的依据——幼儿个体间发展水平的差异。
首先应该树立全新的儿童观,认识到每一个幼儿都是各不相同的,他们的发展水平是各异的,学习特点也有差异的,教师要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其次,教师要善于在生活中观察和发现幼儿间的差异,并了解每一位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已达到的发展水平,为因材施教提供依据;最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根据幼儿间的差异和每个幼儿的发展水平选择和组织层次化的内容,提供分层的材料,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保证每个幼儿在其原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样教师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因材施教者,才能尽可能地促进每一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使每一位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