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园评估新《标准》出台 破除民办园管理“真空”
昨日,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工作培训班在汉举行。记者获悉,《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新《标准》)开始全面实施,与过去的《湖北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相比,新《标准》首次将民办幼儿园纳入评估范围,民办园无“婆家”管、问题多的尴尬现状将改观。
按办园水平分为5个等级
按照新《标准》,所有幼儿园都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办园水平分为三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市(州)级示范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等5个等级。
申报等级评估的幼儿园,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幼儿园的等级申报由低到高依次进行。申报二级幼儿园的必须是三级幼儿园;申报一级幼儿园的必须是二级幼儿园;申报市、州级示范幼儿园的必须是一级幼儿园;申报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必须是市、州级示范并满一年以上的幼儿园。
评估分为5个A级指标、23个B级指标和60个C级指标,等级认定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达到60-65分的认定为三级幼儿园;达到66-75分的认定为二级幼儿园;达到76-85分的认定为一级幼儿园;达到86-90分的认定为市(州)级示范幼儿园;达到91-100分的认定为省级示范幼儿园。
省教育厅基教处调研员张维春称,新《标准》有三个明显的变化:一是新《标准》是省教育厅实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来发布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它对指导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办园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5个A级指标中增加了新的内容与新的要求,即把“办园资格、办园理念、安全防护、环境创设、幼儿发展”等,在新标准中列入突出位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此外,新《标准》中对幼儿园的班级数量和班额也进行了限制,按要求一所幼儿园以6-18个班为宜,5-6岁为大班、4-5岁为中班、3-4岁为小班(2-3岁为托班);小班30人以内(托班25人内),中班35人内,大班40人内。三是原标准主要用于全省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即88所省示范幼儿园,新《标准》则是针对全省所有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也首次被纳入了评估范围,民办幼儿园管理“真空”将被破除。目前,我省共有幼儿园2880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74.25万人。
给幼儿园戴上“紧箍咒”
据介绍,新《标准》给幼儿园戴上了多道“紧箍咒”。
凡幼儿园没有注册,或没有办园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的;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近1年各年龄段班均人数超过5人的;民办幼儿园中有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园经费现象的,在评估中将实行一票否决。
凡不按教育法规办园,严重违背幼教规律的,或有虐待、体罚等严重损害幼儿身心行为的,近三年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无健康证的,评估中该项为0分,直至一票否决。
各级幼儿园的等级评估,都要由原评估认定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省级示范幼儿园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在复查中有不合格的,将“亮黄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幼儿园”称号。
破除民办园管理“真空”
新《标准》的一个重大变化,便是把民办幼儿园正式纳入评估。近年来,我省民办幼儿园的数量激增,在有的地区民办园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公办园。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可以说处在真空地带,现实中,不少民办幼儿园的“小学化”、“天价收费”,在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张维春说,不少民办幼儿园为了吸引生源,一味地迎合应试教育,违背幼教规律办学,使得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具体表现为:幼儿集中学习时间过长,正常的游戏时间得不到保障;一些民办幼儿园以“双语”、“奥数”、“识字”等为由招揽生源,误导家长;个别幼儿园擅自添加所谓特色学习、实验教学,导致幼儿园课程“超载”;部分幼儿园违规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把小学内容搬到幼儿园。此举加重了幼儿学习负担,影响了幼儿健康成长。
“教育必须遵循规律,幼儿园应该满足孩子玩的天性,在玩中激发孩子的求知欲、呵护孩子们的童心。偏离了幼教正轨、把孩子们培养成了‘废品’,就是犯罪。”张维春说。据称,新《标准》中,对“幼儿发展”的评价指标进一步细化,要求培养出自信、快乐、阳光的孩子。
部分民办幼儿园的“天价收费”,也令家长们颇有怨言。每个新学期,都会有家长质疑民办园的高收费。据悉,在武汉市但凡有点名气的民办幼儿园,收费不菲,最少的也要每年五六千元,一些高档、贵族化的幼教中心光每月收费就高达数千元,可谓“天价”,叫人咋舌。
张维春介绍,在新的评估标准中,所有的幼儿园都要有收费许可证,这意味着所有的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都要报物价部门核准。对于“天价收费”的问题,下一步,教育厅还将联手物价部门,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虚高收费,进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