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普高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义务教育主要问题:
优质资源分布不均衡,择校问题严重;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农村学校基础薄弱,一些地方辍学问题突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内容: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改革创新:
提出义务教育理念和目标;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办法;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提出解决择校问题若干措施;发展民办教育,提供义务教育选择机会;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明确减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提出政府和学校应采取的减负举措,包括监测和公告制度等;提出家庭与学校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