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招生制度主要问题:
一考定终身;单纯依靠高考成绩,选拔标准单一;不同层次、类型学校使用同一张考卷;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不利于素质教育;各省入学竞争机会不公平;高等学校选拔自主权不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内容:
1.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
2.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3.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4.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
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5.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着、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6.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
改革创新
逐步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建立健全多元录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