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区2010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须知
2010-06-09 11:24:47
一、携带以下材料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
1. 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在崇文区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在崇文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在崇文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孩子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及流动人口子女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接种证。
办理时间:5月17日—6月18日
重要资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持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和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19日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登记,6月26日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上网查看分配结果。
崇文区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天坛东路9号
网址:http://www.cwedu.gov.cn
咨询电话:6701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