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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小2010年招生登记通知

2010-06-11 1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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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清办发(2005)第44号“关于校内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清华附小就学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精神,为准确了解2010年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二代”)的入学人数,做好2010年的招生工作,解决好“二代”入学问题,清华附小将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教职工子女进行入学登记,请各位家长根据要求按时前来办理登记手续,也请各单位配合,通知到有关教职工。

  1、登记地点:清华附小校园内

  2、登记时间:4月10日(为减少家长和孩子的等候时间,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上午8:00——9:30(男生)

  第二批上午9:30——11:00(女生)

  3、带孩子并携工作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

  注:2010年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入学条件:

  父母有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年满六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根据清办发(2005)第44号通知的精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教职工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三代”)进行入学申请登记。“三代”申请入学条件如下: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为清华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户口在出生当年年底(12月31日)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限清华园街道及周边由学校分配住房地区);年满六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因教职工本人有特殊困难希望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到清华附小就读。附小在优先保证“二代”入学的前提下,视资源情况(包括师资、教室、经费等),按学校有关规定照顾解决其就读问题。原则上符合上述条件的每户教职工家庭申请到清华附小入学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超过一名。

  先由家长到附小填写“入学申请登记表”,经审批后再通知面试时间。

  1、登记地点:清华附小校园内

  2、登记时间:4月10日下午1:00——3:00

  3、请带退休证(工作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全本复印)。

  4、请不要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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