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能否根治择校费顽疾?
择校费成为当今家长普遍接受的潜规则,“学校肯收自己的孩子就不错了,有哪位家长敢在择校费这个问题上跟学校较真呢”?教育部11月初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用3到5年,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捐资助学有多少是“自愿”
新华社11月7日发表长篇述评:建议切断择校费灰色利益链条。文章直言,择校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我国中小学阶段已陷入了“政府一边禁、家长一边择”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近年各级政府屡出择校费禁令。今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还发文,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然而,禁令之下,择校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一位学生家长对记者说,给孩子择校报名那一天,家长都握着大把的钱排队,几万块钱交给学校,连收据都没有。“这哪里是自愿捐资助学,分明是‘被自愿’啊!”
有家长质疑:为什么这么多年择校问题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严重?
3—5年能否根治择校顽疾
专家指出,今番首次明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的时间表,表明了教育部门的决心。但是,很多人仍感觉三至五年治理择校费的前景不容乐观。人们担心,治理了择校费,会不会还有“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
大家担忧的根本原因在于,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择校费,家长和学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专家认为,择校费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如果不敢触动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治理择校费就是一句空话。
专家指出,学校、教师、上级教育部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获利者,有的学校把择校费纳入小金库,上级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则用来改善教学条件,甚至发放教师福利;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择校费纳入专项账户,参与择校费分成,然后返还给学校,变相抵消教育经费,减轻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家长则成了这个灰色链条上的弱势群体。“学校肯收自己的孩子就不错了,有哪位家长敢在择校费这个问题上跟学校较真呢”?
呼吁人大介入监督问责
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要求,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这指出了择校乱收费难治的根本。
“现有的问责机制仍不健全。”专家说,让上级教育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部门,等于“老子问责儿子”,结果可想而知。
专家指出,择校费链条为何不断膨胀,关键是没有解决好权利制衡的关系。“希望全国人大加强对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的监督,促进教育均衡,狠下心来,真正切断择校背后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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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清理择校费坚持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