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2011年内启动
去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
民进中央在两会上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尽早实现学前教育立法,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该提案的主要执笔人,国家督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认为,当前亟待立法,这是破解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根本保障。
日前,教育部在公布年度工作重点时,表示今年将启动学前教育立法。
■现状
目标高但现实严峻
我国现有和学前教育有关的法规有《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前者是1990年2月1日开始施行,后者是1996年6月施行。这些年来,学前教育发生了改制、大量社会力量办学等天翻地覆的变化,老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新问题。
一方面是学前教育问题重重,立法迟迟不能跟进,而另一方面,在去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学前教育又制定了明确的计划:到2020年学前一年的毛入园率目标为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为75%,幼儿在园人数达到4000万人。目前我国适龄的可以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大约在6000万人左右,但实际在园的只有2470多万人,只有41%左右。
“学前教育是我国各级教育中普及率最低的阶段,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周边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和地区,在9个人口大国中也低于巴西和墨西哥。”庞丽娟介绍。
学前教育亟待立法
早在2000年,民进中央就提出要用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庞丽娟表示,11年前提出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这一次再次提出,是因为学前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和11年前相比已经截然不同,社会上对学前教育已经非常重视,而且国民经济继续增长。所以,缺少法律保障的学前教育将成为教育中的“短板”。
今年2月,在教育部的新闻通气会上,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李天顺表示,期待着学前教育立法的尽快出台,“不要小看一部法的作用,最简单的例子,你看看《义务教育法》出台后,义务教育得到多么大的发展就可以知道”。200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义务教育不仅在量上达到了基本全覆盖,而且质上有了根本的提高,教学条件明显改善,而且已经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免费。他期待着,学前教育也能因为一部法律得到质的提升。
不仅在全国两会上,各地两会中,浙江、安徽等地也纷纷出现了要求地方对学前教育制定法规的呼声。江苏、北京、青岛、广州、上海等省市已先后制定实施了《学前教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