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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2012年新生摸底登记通知

本站原创 2012-05-22 1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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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2012年新生摸底登记通知

根据市区教委有关规定,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新生摸底、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东自安宁庄东路, 西至安宁庄西路; 南自朱房路,北至安宁庄路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经教委审批的服务范围内的合法居住地址。

二、入学摸底、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后(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具有我校服务范围内海淀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的人员子女及非本市户籍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新生班数13个班。

四、具体安排:
(一)学校服务范围内海淀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新生摸底(包括按本市户口对待的人员子女)
1、学校服务范围内海淀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包括按本市户口对待的人员子女)。
2012年5月22日至6月8日,登陆http://ysx.hdxx.org“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注册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核对内容,确认准确无误,经提交成功,适龄儿童信息将进入“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库”。
温馨提示:请家长避开网上信息采集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影响采集。
2、2012年5月25日至6月8日(上午8:00至11:00   下午1:00至3:00),按照常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通知时间,学校服务范围内海淀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随一位监护人到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橡树湾校区参加新生摸底。(请监护人携带经签字确认的网上信息采集打印表和全家户口本、入学儿童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明、签字笔)。

(二)学校服务范围内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新生登记(包括非本市户籍购房的人员子女)
1、2012年5月22日至6月8日,监护人到居住地街道审核材料,采集相关信息,办理“在京借读证明”。
温馨提示: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在京借读证明”,过时不再办理。因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在街道借读审批平台采集,因此,“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系统”不再采集学生信息。
2、2012年6月9日至6月10日(上午8:00至11:00   下午1:00至3:00),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随一位监护人到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橡树湾校区参加新生登记。(请监护人携带经签字确认的网上信息采集打印表和“在京借读证明”及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无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本及合法婚育证明等材料)。

五、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2年7月6日(具体安排见学校网上公示及各校区外公示)

六、咨询电话: 东升中心学区:62312532  学校:62942192

七、温馨提示:
(一)摸底、登记所需材料均为原件。
(二)学校摸底、登记地点: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橡树湾校区
(三)学校不招收服务范围以外的学生。
(四)请遵守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管好孩子,保持安静,确保安全。
(五)自6月5日开始,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6月16日---6月17日,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北京市海淀区第二实验小学
                                                      2012年5月21日

附:按本市户口对待的人员子女所需材料:
1、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海淀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海淀区民族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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