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小学化/安全性/入园难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15日对外公布《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能否有效防止幼儿园“小学化”?能否促进各方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幼儿园安全?能否激活市场,增加学前教育供给,缓解入园难?15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和相关专家。
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防止幼儿园“小学化”
“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方的幼儿园‘小学化’仍较严重。”谈及学前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如是说。
2011年以来,全国在园幼儿3年增加918万人,比过去10年增量的总和还多,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67.5%,3年提高10.9个百分点,“入园难”的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但整体上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期行动计划的主要措施包括: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构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以及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这位负责人表示。
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幼儿园师资的作用至关重要。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借助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研交流和互助提高,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同时,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以质量评估为手段,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关键因素的评估。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确保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专家认为,落实计划的这些内容,需要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实现有效监管,建立科学评估体系,确保幼儿园孩子快乐天真的童年生活不受到抢跑应试教育的干扰。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 确保“校园安全”
擅自给幼儿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小班21名孩子遭教师殴打;幼儿园装修引发集体“中毒”……
近年来幼儿园安全、卫生事故时有发生。上述这些“伤童”事件,拷问着当下幼儿园监管水平。二期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针对幼儿园频发的安全事件,有专家认为,应当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卫生、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对此,二期行动计划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这将更明确地确立责任主体,让监管不缺位,让守护不放松。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幼儿园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安全隐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对于学前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待遇不高、专业素质不高等为人诟病的问题,二期行动计划指出,要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2015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鼓励地方通过免费师范生、幼教特岗计划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
此外,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等方面问题也在二期行动计划中有所体现。在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和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的前提下,创新保障方式,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这无疑有助于减少因教师待遇低、人手少导致的安全隐患。
公办、民办两手都要抓 力争缓解入园难
“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公办园。”二期行动计划提出的任务为下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了解,经过一期行动计划,全国公办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难以满足老百姓接受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入园难成为困扰很多家庭的烦心事。二期行动计划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园作为扩大普惠性资源的重要举措。
在公办幼儿园布局问题上,二期行动计划给出了方案,在资源短缺的地区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特别要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同时,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各类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服务能力。
此外,要求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2015年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这将为城镇小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解忧。
要想有效缓解入园难,还要大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我国民办幼儿园的占比很大,但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还不够强。”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将继续落实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
一些专家表示,加大认定、扶持力度以及扶持的长效机制是民办园发展的关键所在,应尽快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扶持办法、监管措施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
对此,二期行动计划提出,各地要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公办、民办幼儿园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这样才能有效缓解入园难,让更多适龄儿童能享受正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