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证件:北京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和条件
很多公立幼儿园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表示,要求家长报名登记时出示“独生女证明”,让很多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爸爸妈妈很意外,所以独生子女证对于入园的家长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北京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呢?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以及办理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呢?
办理独生子女证根据户籍情况分为2种:
1、申办人到女方单位领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档案在本单位的,到本单位领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也可到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或西城区人口计生委网站上下载;单胎一式三份,双胞胎或多胞胎一式四份;);
2、双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由职介、人才出具;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户籍地居委会出具)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公章);男(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出具户籍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书》上不用盖章);
3、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同意办理”,经办人签名)盖章并登记;
4、申办人持盖章齐整的《申请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可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申请书》由申请人代转双方存档单位存档
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北京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子女在18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
2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5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7婚后5年未育,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
办理材料
申请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一方到户籍地街道(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在本市办理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在一年内生育的不需再出具)
生育服务证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人到女方(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的在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2盖章: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核发:到女方(或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下(镇)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盖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2、《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京人口发[2005]1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