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乱收费”之风吹进幼儿园
12月23日消息,河北宣化区宣钢三所幼儿园私自乱涨保育费,从原来每月130元上调至650元。据了解,该三所幼儿园还涉嫌违规收取赞助费,前年每年每生收取1000元,去年每年每生收取2000元。此事一经披露,便引起幼儿园家长乃至社会的广泛关注。(12月23日中国网)
幼儿园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的主阵地之一,其教育程度轻则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希望,重则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未来。时下,乱收费问题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三所幼儿园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家长与幼儿园各执一词,我们不妨探讨一番。
首先,以国家政策为准绳,明确是否“乱收费”。
上至国家,下至省市级各教育主管部门,都对幼儿园收费有着明确规定,以事件发生地的河北为例:在新出台的《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条例中明确了幼儿园收费项目,规定各项费用收取政府定价,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更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等。以上述条文为依据,宣钢三所幼儿园可谓是顶风而上,不仅私自上调保育费,还存在违规收取赞助费等乱收费行为。
其次,以社会发展为背景,追究为何“乱收费”。
乱收费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源头除了相关人员利欲熏心,无视法律法规之外,还有更多层次的原因。一是社会监管力度不够,一些法律条文或规定,不应仅仅形成于字面,汇报于材料,更应该贯彻到行动,落实到监管。二是人们维权意识不够,本事件中的家长怨声载道才引起社会关注,而更多的家长却忍气吞声,恐怕不交钱会让自己的孩子受委屈。
再次,以教育目标为依据,规划制止“乱收费”。
从公办幼儿园严禁营利为目的来说,就是为避免不正确的价值观为我国幼儿园教育蒙上无法磨灭的阴影。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而不是唯利是图的纯物质主义者。幼儿园教育作为“祖国幼苗成长的摇篮”,更应该杜绝不正之风的侵袭。具体需要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法,一是对幼儿园收费管理各项法规有制定、有落实、有监管,也可适时建立家长反馈机制,以改变家长“有苦说不出”的现状;二是对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引导,从源头上改变其利益为上的办学理念。
谨防“乱收费”之风吹进幼儿园,就要明确幼儿园管理各项法规条文,认清“乱收费”的本质及根源,大力强化监管力度和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才能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