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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区公办园小班招生的意见出台

中考网整理 2016-05-31 10: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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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区教委召开2016年城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布置会,学前科负责同志从招生对象、招生原则、组织方式、招生安排、提交材料、服务范围、工作要求等方面解读《2016城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意见》,并部署相关工作。

  区教委副主任毛久刚参加会议,就招生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居(村)委会、幼儿园要做好解释接待工作;二是周密组织安排,保障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密云镇教委副主任,各居(村)委会主任,城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

  具体意见原文如下:

  密教行〔2016〕30号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城区公办园小班招生的意见

  城区各公办园,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密云镇、十里堡镇教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做好2016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招生对象

  2012年9月1日(含)至2013年8月31日(含)出生,具有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密云镇所辖地区户籍(简称密云城区户籍),具备入园基本适应能力的幼儿。

  2012年9月1日(含)至2013年8月31日(含)出生,具有密云农村乡镇户籍且父母在密云城区自有住房,具备入园基本适应能力的幼儿。

  招生原则及组织方式

  (一)区教委根据本年度适龄儿童户籍性质、住房性质及幼儿园开班计划,综合考虑幼儿园布局、交通等情况,划定服务范围。

  (二)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的具体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镇街(地区)教委负责协调所属居(村)委会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及入户调查工作,保证幼儿入园信息准确无误。

  (四)幼儿园将核准后的信息报区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各幼儿园安排方案。若幼儿园不能容纳,由区教委依据登记时家长提供的证件信息进行调剂。

  招生安排

  适龄幼儿家长持相关证件并带领幼儿,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报名登记,报名不分先后。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6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

  (三)发放入园通知时间:2016年6月20日。

  (四)发放通知地点:负责登记的幼儿园。

  特殊情况说明

  1.农村乡镇户籍幼儿且父母在密云城区自有住房的,可到自有住房所在居(村)委会报名,但服务范围幼儿园无法容纳时,由服务范围幼儿园提请区教委安排到其它未满额幼儿园。

  2.具有密云城区户籍,但父母在密云城区没有自有住房的,需持住建委开据的无房证明,提供“租房登记表”(租房登记表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即:《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附地方税务部门开据的完税证明,可到租房所在居(村)委会报名,但服务范围幼儿园无法容纳时,由服务范围幼儿园提请区教委安排到其它未满额幼儿园。

  3.幼儿户籍挂靠在密云城区居(村)委会非监护人户口下或幼儿独立户籍而无监护人的,需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登记,由幼儿园报区教委,区教委根据幼儿园的招生情况调剂安排。

  提交材料

  (一)户籍材料:全家户口本。

  (二)幼儿父母自有住房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机打税票(需提供入住证明等相关材料)、正式拆迁协议。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尚未办理产权证只能提供机打税票的,需提供幼儿父母交付水电、供暖、物业费用发票或入住证明等,以证明其实际居住地的真实性。租房的需提供住建委开据的无房证明,租房登记表(附地方税务部门开据的完税证明)。

  2.凡提供购买或租住地下室、车库、储藏室等手续的,不作为住房的有效证明。

  3.私人买卖协议不作为幼儿实际居住证明。

  4.幼儿及幼儿父母确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正式住房手续。

  5.幼儿无第一监护人,由其他人监护的,需出示相关证明。

  所提交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三)提供的材料有效期截止2016年6月6日下午5:30。

  城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居委会范围

  (一)第一幼儿园:鼓楼、鼓楼南、长安东区、长安西区;

  (二)第二幼儿园:果园新里、果园北区;

  (三)第三幼儿园:兴云、学府花园、果园西里;

  (四)第四幼儿园:北源里、车站路南、康居;

  (五)第五幼儿园:宾阳里、宾阳北里;

  (六)第六幼儿园:檀城东区、檀州家园、太阳家园、阳光家园、瑞和园、向阳西、檀城西区、亚澜湾、向阳东;

  (七)第七幼儿园:花园东区、花园西区、东菜园、白檀;

  (八)第八幼儿园:密西、新北路、上河湾、华远澜悦、季庄村、李各庄、大唐庄、小唐庄、西户部庄、王家楼;

  (九)第九幼儿园:季庄居委会、绿地、康馨雅苑、嘉益;

  (十)开发区幼儿园:双井、岭东、燕落寨、福荣;

  (十一)宁静之都德慧幼儿园:檀城西区;

  (十二)嘉士博幼儿园:白檀、宾阳;

  (十三)檀营蓝天幼儿园:行宫、行宫南、檀营一居、檀营二居、檀营居委会、石桥、御东园、云北;

  (十四)蓝天幼儿园:沿湖、云秀、车站路、宾阳西里。

  备注:保利A、B、C三区密云户籍的小区业主子女到伊顿慧智幼儿园登记。

  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招生意见由区教委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执行。幼儿园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镇街(地区)教委、居(村)委会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释接待工作。

  (二)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时间和登记程序。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幼儿园不得超计划招生或超班额招生。

  (四)严肃招生纪律,禁止在招生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保障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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