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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幼升小政策12问

2016-06-22 13: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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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已公布,4月底前,各区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意见》要求,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招生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各区要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师资流动和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已实行多校划片的区要继续完善入学办法,其他有条件的区积极稳妥推行多校划片入学,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同时,要按照两个“不低于”的原则(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继续推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成果,确保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符合教育部、省政府有关规定。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也对特殊儿童入学提出具体的要求。《意见》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各区制定相应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在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还将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根据2016年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近期,各区教育局将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热点问答】

  1、今年我市小学如何招生?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招生方案,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师资流动和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已实行多校划片的区继续完善入学办法,其他有条件的区积极稳妥推行多校划片入学,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同时,要按照两个“不低于”的原则(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继续推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学校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2、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3、如何查询各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及招生方案?

  答:各区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施教区并向社会发布;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出台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等。

  家长和学校可在各区教育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4、儿童入小学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5、小学招生什么时间报名?

  答:南京市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22日两天(周六、周日),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6、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也可以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7、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除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南京上学?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我市暂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一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办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还需要提供相关学籍材料。

  各区教育局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随迁子女继续在我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就读小学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以各区教育局公布为准。随迁子女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9、想参加电脑派位,如何报名?

  答:对于符合各区规定条件并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适龄儿童,小学新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3日-14日到户籍及房屋产权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户籍不在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地所在教育局登记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10、什么时候进行电脑派位?怎样知道电脑派位结果?

  答:6月26日上午,相关区教育局将组织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的电脑派位。6月27日起,家长可在南京招生信息网(www.njzb.net)上进行查询,学校也会张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11、孩子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张榜公布。

  12、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3所特殊教育学校(班)。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区的特殊教育学校(班)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雨花台区、化工园区因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班),户籍在雨花台区的智障儿童可在秦淮区特教学校就读,户籍在化工园区范围的智障儿童可在六合区特教学校就读。

  智障儿童可到本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到南京市聋人学校就读。上述儿童经教育评估诊断、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申请到施教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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